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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2019年10月23日,螺岭社区在东升街111号3楼会议室召开房中房安全工作约谈会;东门街道公共安全办、东门派出所消防组民警、螺岭社区工作人员、辖区二房东、中介等参加会议。
会议上明确要求各房中房实际管理人必须做到配备灭火器、安装消防喷淋管、安装烟感报警器,并且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入室内充电。
来源:螺岭社区 记者:陈少洪 编辑:陈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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