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居民:
接《深卫健发〔2020〕19 号》的文件精神,取消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办理用于生育就医确认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在广东省外办理的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的居民,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社区工作站及时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
三、计划生育证明取消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的计划生育信息,将通过深圳市政务信息 资源共享平台与市医保局实现共享,由医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读取,不影响其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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