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徽章,是用于党员个人佩戴、表明共产党员政治身份的象征和标志。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能够使党员置身于党内外监督之下,有效激发党员“第一身份”意识,强化党员党性观念,有利于督促党员牢记政治角色,时刻以党员标准检查对照自己,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我们党关于佩戴身份标志的思想和实践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早在1922年党领导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就通过了“统一全国工会旗帜及徽章”的议案。1927年,瑞金党组织制作了第一批党员徽章,决定给每一位党员都发一枚徽章,党徽呈五角形,正面中间为镰刀斧头图案,背面刻有入党的年代和党员佩戴者的姓名。抗战时期,白求恩曾提议给八路军战士及其亲属颁发袖章、徽章等标志以示鼓励。新四军从建军到撤销番号的十年间也使用过多种证章。新中国成立后,证章内容涉及各个领域,其颁发主体迅速扩展。对党员佩戴标志问题的解答,直接的文字记载见于中组部部刊《组工通讯》1997年刊载的《关于党员佩戴标志、党徽问题》,该文对特定范围的党员佩戴党员标志给予肯定并要求加强管理,但未要求全体党员统一佩戴。随着一些党组织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佩戴党员徽章,中组部办公厅于2011年印发《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设计推荐了党员徽章的式样,就党员徽章制作和佩戴作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6月,中组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徽章的式样、规格、制作和使用等作出了统一规范,从制度层面规范和推进了党员徽章的佩戴。
在现实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一些党员对于佩戴党员徽章存在着不敢佩戴和不想佩戴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意识层面和制度层面的缺失造成的:一方面,由于对佩戴党员徽章的意义认识不足而导致的佩戴意识的淡薄。有的党员认为党员挂牌、戴党员标志是搞形式主义,也会把党员和群众隔离开来;有的认为佩戴党员徽章是负担和压力,会凸显自己出风头,不好意思公开承认是党员;也有的认为自身不够过硬,怕给党抹黑,愧对党员称号而存在顾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过去相关制度法规不够完善而导致佩戴党员徽章不规范。一段时间以来,对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时间、行业、场合,不同党组织存在要求不一的现象,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无所适从。此外,党员徽章标准化推进不足。虽然就党员徽章式样、制作和销售有相应规定,但出售和使用形制不统一的党员徽章的问题仍很突出,致使党员徽章的神圣性、严肃性大打折扣。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佩戴徽章的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佩戴党员徽章强化落实不够,使党员觉得戴与不戴一个样,组织不要求也就不佩戴,党员佩戴徽章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
遵照《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规范佩戴党员徽章的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徽章在激发党员意识和规范党员行为中的作用。第一,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党员“第一身份”意识。宣贯佩戴党员徽章的政治意义,增强党员佩戴徽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以党员政治身份统领社会身份,积极把个人行动和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用高尚的党员品格和行为影响和感召身边的人。第二,加强制度化管理。探索建立党员徽章管理制度,明确党员徽章佩戴时间及场合范围,把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职责和党员评比,把佩戴党员徽章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结合起来加以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使党员接受监督,心存敬畏,塑造党员群体形象,确保党员佩戴徽章的规定得到贯彻执行。第三,规范党员徽章的制售和佩戴。相关单位可根据通知推荐的党员徽章生产企业订制,也可自行确定生产厂家制作党员徽章,报中组部备案。各级党委组织部应会同相关部门依规解决党员徽章形制不统一的问题。加强检查监管,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维护党员徽章的尊严。第四,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正向强化。要使党员佩戴党员徽章蔚然成风,党员领导干部要立标杆作示范,积极主动佩戴党员徽章,通过正向传导与放大,增强党员群体的认同和凝聚力。在党内形成全体党员规范佩戴党员徽章、争先锋作表率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激发党员意识,带动党员以实际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