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社区居民: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转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深民函[2019]126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创新梅园社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我社区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
根据我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实施方案的安排,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为居民公约修订征求意见阶段。我社区将通过分组走访的方式向广大居民征求意见。同时,社区会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意见征集通知,望广大居民相互告知,积极参与,献言献策。
一、征集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二、征集方式:社区居民可到社区办公室填写意见征集表或拨打社区电话25907076表达意见。
三、征集内容:本次修订的社区居民公约采用顺口溜形式,以方便居民理解、通俗易懂。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合法、务实、管用、全面,一般要涵盖三类内容:
一是倡导类。宣扬爱党爱国,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和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的文明乡风,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勇于同黑恶非法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等作斗争。
二是权益保障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三是约束类。对本社区公益事业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成果进行落实和固化;本社区在经济、民主、服务、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行为、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薄养厚葬、炫富铺张、乱搭乱建、“黄赌毒”、涉黑涉恶等提出约束内容;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
希望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为社区的和谐发展出一分力量。
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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