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街道龙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公告
依照《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深圳市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深卫健发〔202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本社区于2021年6月26日通过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经集体讨论确定下列人员为本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
主任:谭颖葵;
副主任:张凤霞;
委员:陈向玉、黄海良、廖丽兰、谢潘潘、屈先建。
特此公告。
龙湖社区居委会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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