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的发放工作,请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的居民于2020年9月25日前到龙湖社区工作站(龙园大厦二楼)递交资料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起始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二、发放对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辖区户籍居民,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年龄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三、所需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套)
1、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以及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是否再婚再生育子女的二级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独生子女证
5、失业人员提交灵活就业登记表(回执)或有效失业证(失业证明))或个人缴费的社保清单
6、有工作单位的且未在单位领取过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未领取的证明
7、申请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工、农、中、建行)
电话:25835282
地址:龙园大厦二楼
龙湖社区工作站
202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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