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0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2020年4月6日(星期一)共三天。
二、注意事项
1.放假前对本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离开办公场地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排除隐患确保假日安全。
2.清明节期间,请积极响应广东省民政厅及深圳市民政局的号召:建议选择居家追思、网络扫墓,避免到公墓、殡仪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扎堆祭扫,防止交叉感染。
3.假日期间外出请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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