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作“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深圳产业转型升级,深圳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由共青团深圳市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单位组成)决定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46号)的要求,以“圆梦100”模式为蓝本,结合我市实际,推广实施“圆梦计划”项目。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努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圆梦计划”将采取省市联动的实施模式,省圆梦办负责统筹发动,各市负责与高校对接实施。省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将资助我市1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实现大学梦,并鼓励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以自费的形式上大学成长成才。通过实施“圆梦100”项目,进一步将“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广东制造”走向“广东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圆梦办”)。 (三)领导机构 深圳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召集人:黄晓鹏 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朱建平 市科技创新委副主任 王虎善 市财政委副主任 范 坤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青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圆梦办”)。市圆梦办是联席会议常设机构,负责圆梦计划日常具体事务的组织开展,包括会议组织、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计划拟定等,市圆梦办设在团市委社区与权益部,设1名主任,成员由各主办单位、合作高校派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薛 铮 团市委社区与权益部部长 成员:杨柏平 市科技创新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邓 广 市财政委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殷 刚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杜伟文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 设处调研员 四、责任分工 团市委负责统筹“圆梦计划”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市财委负责提供资金保障,并结合社会募集资金情况将“圆梦计划”专项经费纳入相关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高校做好招生发动、考务组织、课程改革和落实好考试场地安排等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相关指导工作;各区(新区)相关部门负责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联系社会力量加入“圆梦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圆梦计划”工作。 五、项目内容 (一)培训模式 市圆梦办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合作,资助共计1000名在深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网络远程教育专科、本科学习。除1000名资助学员外,愿意自费的学员也可以同样培训形式参与“圆梦计划”。1000名资助学员名额分配根据各合作高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并参考省圆梦办分配给各校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培训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且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2000元。) 除被资助学员外,以自费形式就读的学员学费根据各高校学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 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其中1000元为预缴学费,由高校收取后转入省圆梦办圆梦基金统一管理,在学员顺利取得毕业资格时可通过所读高校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延迟毕业的,应按照实际毕业时间(不超过相应院校规定的最晚毕业年限)申报1000元奖学金;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深圳市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深圳市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六)教学形式 1.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双导师双助理:市圆梦办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3.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4.骨干培养:按照《关于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市圆梦办将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 (七)企业捐助方式 1.各类企业全额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捐助20万元,“圆梦计划”冠名为“圆梦计划 XX企业100”。 2.几家企业联合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合计捐助20万元,冠名为“圆梦计划 A企业-B企业-C企业100”。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4年5月25日——7月7日)。 按照省圆梦办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建设报名网站,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7月7日——8月15日)。 市圆梦办联合合作高校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圆梦计划”网站的使用方法另行印发)。2014年8月15日24:00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确认。(7月7日——8月15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各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建议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8月15日前到达市圆梦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2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录取。(8月15日——9月1日)。 合作高校与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9月1日——12月31日)。 合作高校在招录完成后,应尽快将录取学员资料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圆梦计划”合作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概况 及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北京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东座E208室;联系人:龙静;电话:020-38781384、0755-26979259。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国际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护理学、药学、应用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医学信息管理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社会工作、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贸易、护理学、药学、医学信息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深圳城市学院教学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21号深圳城市学院;联系人:吴阿娜;电话:0755-83749680,13691892776。 专升本、高起本拟招生专业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传播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深圳宝安校外学习中心;地址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30号(宝安职业学校旁),联系电话:0755-27590369,27591274;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金秋大厦10楼1001室,联系电话:0755-33218008。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深圳研究院 学校名称 浙江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浙江大学深圳研究院;地址:深圳市科技园南区深圳虚拟大学园A310室;联系人:谭老师;电话: 0755-26548597、26548557。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法学、学前教育、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英语(经贸英语)、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高升本拟招生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建筑工程管理、学前教育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北京外国语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深圳市才智培训中心;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爱华大厦12层(北外网院深圳学习中心);联系电话:0755-83698260,83698256。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知金教育: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西安交通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知金教育深圳数字化学习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1201室;联系人:李成;电话:0755-33380512。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商务管理方向)、管理科学(项目管理方向)、经济学(财政金融方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项目管理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 奥鹏教育: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四川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深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地址: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3楼北;联系人:陈代兴;电话:0755-82095230,13332998333。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法律大类(法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英语(旅游方向)、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药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技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保险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法律大类(法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经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护理、安全类(安全工程)、土建大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类(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卫生检验、化工技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校名称 山东大学 深圳教学中心 (依托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深圳:山东大学深圳研究院;地址:深圳高新区南区虚拟大学园B401室;联系人:王明星;电话0755-26071295 专升本拟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务、保险、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法学、社会工作、机械电子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矿山机电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安全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卫生事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信息化[ERP]方向)、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档案学 高升专拟招生专业 应用化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矿井建设方向)、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ERP]方向)、工商企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保险、公共卫生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方向)、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文秘、文化事业管理、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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