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内容

  • 来源:    2014/06/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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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内容
发布时间 2014-6-23 10:14:23 【 】 【关闭窗口

深圳市罗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内容

一、“门前三包”范围:

(一)沿街门店“门前三包”由门店经营者负责;范围为: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商品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肉菜市场)的“门前三包”由其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沿街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小区的“门前三包”由该单位负责;范围为: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二、“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要求各门店及有关责任单位自备足够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垃圾袋装化,严禁用箩筐等非密闭容器盛装垃圾,按约定时间将垃圾交给清洁企业统一收运;不得向门外抛撒垃圾或直接将垃圾扫出门外;不得将垃圾收集容器和袋装垃圾置于门外;门前(含门前的绿化地和树池)无垃圾污垢,无污水迹,无蚊蝇孳生地。

2、包秩序:要求各门店及有关责任单位做到容貌整洁,无乱摆卖、乱堆放、乱开挖、乱搭建、乱挂晒,无违法设置广告,无超线经营。

3、包文明:要求各门店及有关责任单位尊重坏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履行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门前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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