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南社区开展党代表进社区活动的公告

  • 来源:    2013/05/0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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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下发的《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深发[2012]11号)、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安排市、区党代表组团进社区开展活动的通知》要求,南湖街道新南社区将开展市、区党代表组团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活动时间: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00

  活动地点:社区党员群众家中

  特此公告

  南湖街道新南社区综合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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