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南社区开展党代表进社区活动的公告

  • 来源:    2013/03/0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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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深发[2012]1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第四次“党代表接待周”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主题活动的通知》(深组通[2013]17号)等文件要求,南湖街道新南社区将开展市、区党代表组团进社区活动,届时欢迎社区广大党员群众踊跃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活动时间:2013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10:00

  活动地点:春风路2002号高嘉花园2栋4楼党员活动室

  特此公告

  

南湖街道新南社区综合党总支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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