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社区积极开展罗湖区70—79周岁户籍老人高龄津贴工作

  • 来源:    2014/03/2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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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2014年重要工作责任制第37项“为户籍70————7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工作任务,提高罗湖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依据《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实行)》,

  一、定义

  本方案的高龄津贴是指罗湖区政府为70-79周岁的户籍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8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参照《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施细则(实行)》执行。

  二、发放对象

  具有罗湖区户籍且年龄在70-79周岁的老人。

  三、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人民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在年满70周岁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有特殊情况的老人,也可约工作人员上门受理。申请时填写《深圳市罗湖区户籍老人高龄津贴申请表》(附表1)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 1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 3 )申请人银行存折复印件(街道指定银行);

  ( 4 )委托近亲属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社区工作站受理核实

  社区工作站收到材料齐备的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初审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公示,申请人应予配合。对证明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申请签署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

  街道办事处应在收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年龄和户籍等信息向本辖区派出所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4.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在收件后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以批准核实时间为准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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