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社区参与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活动

  • 来源:    2013/11/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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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莲塘辖区公民守法意识,促进城市文明法治水平提高,莲塘街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文明条例》。

  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会议交流与个人思考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街道、社区工作站全体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文明条例》,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文明条例》进行了讨论。通过系统学习《文明条例》原文,促进大家养成文明守法行为习惯,告别不文明行为习惯,强化了大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二是为检验街道、社区工作站公职人员对《文明条例》内容的掌握程度。按照区依法治区(普法)办的要求,街道于10月中旬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加《文明条例》测试活动,共300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达到了学习宣传“全覆盖”,测试成绩90分以上公职人员达99.67%,为《文明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利用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开展《文明条例》宣传。各社区工作站在社区法制宣传栏张贴《文明条例》宣传海报,通过宣传海报向辖区居民传递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的信息,引导居民树立文明守法理念,培养“文明守法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的良好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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