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商务CNZSHR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5月1日起,2017-2018医保年度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开始,本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29元/人/医保年度,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重疾补充保险2017-2018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29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参保缴费方式具体如下:
(一)团体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17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原单位退休员工。
2、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17年5月1日9时至2017年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2017年5月2日9时至2017年5月30日18时止。
3、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次日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www.pingan.com/sz20),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2017年5月31日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4051.8元且在2017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2、划扣时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7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3、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申请:在2017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可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17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2017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申请操作。
(三)个人现金参保
1、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时段
2017年6月1日9时至2017年6月30日24时。
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人社微信订阅号、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或通过“城市一账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的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二、待遇内容
1、住院医疗费用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2、特药费用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
三、案例:
邓某,女,5岁,2015年4月参加基本医保二档。2015年8月确诊白血病,后转诊市外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术治疗,2015-2016医保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合计1586947.11元。
其中基本医保和地补医保予报销223374.07元,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1059747.44元(其中超年度医保封顶线个人自付929677.92元),重疾补充保险待遇一共予赔付734823.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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