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社区 罗湖提升社区治理 小区“管家”大有所为

  • 来源:    2016/08/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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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为破解城市治理难题,今年6月份,南湖街道按照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力量“由单纯的政府推动转变为由政府、企业和社区组织等多元共建”的出发点,出台全市首套全面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物业管理“1+7”文件。在总结南湖街道成功试验的基础上,罗湖日前召开全区“创新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这也意味着,罗湖物管改革将再“放大招”。

  物业小区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大幅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治安环境明显好转、消防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群众反恐反暴意识明显加强是此次专项行动的四大目标。部署会上,罗湖出台了《罗湖区关于创新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计划,该方案将在年内进行落实推广及总结提升,并将于明年建立长效运作机制。

  根据《方案》,罗湖将对辖区物业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级是指在区、街道两个层面分别成立物业管理综合治理监督委员会,在派出所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分别负责全区和各街道辖区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培训等工作。分类是指按照物业管理水平,将全区1127个物业小区(其中住宅小区780个、独立办公单位楼宇小区327个、工业园区20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896个,含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657个)划分放心小区、帮抚小区和重点关注小区三类进行管理。

  对管理水平较高,工作积极主动的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处,评定为放心小区,重点以奖励推广为主。对能够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但管理水平不高的小区,重点以指导培训为主,通过多种途径协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对管理水平不高,不配合开展工作的小区,重点以惩处为主,整合行政资源,用足法律手段,坚决依法顶格查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

  检查考核 成立“监督委员会”

  罗湖将成立由公安分局牵头,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租赁局、区城管局等单位组成的罗湖区物业管理综合治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将对街道物业管理小区开展考核,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全区性的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按街道辖区物业小区5%的比例,以重点关注小区为主要抽查对象,对10个街道的物业管理水平进行排名,并选出分数排在全区前20名和后10名的物业小区,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街道物业管理综合治理监督委员会则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各街道平安建设部、城区治理办、网格中心(综管所)、工作站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检查、监督本街道辖区物业小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安全事务责任书》和《物业服务菜单》,并在管理区域内长期公示。同时,每两个月要开展一次全街道各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对各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进行排名,并发布本街道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指数。

  未来罗湖将建立物业微信群,以派出所为单位,建立由分管社区的所队领导、社区民警、物业小区管理处主任、业委会主任、保安队长等人组成的微信工作群,及时通报警情,发布预警动态,沟通安排工作,加强防范宣传。同时实行“小区议事会”制度,以社区警务室为单位,每月由分管的副所长组织召开一次以“平安社区”为主题的“小区议事会”,参会人员为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代表、社区网格员代表、物业管理处代表、群防群治代表、辖区居民代表等,当月发案小区负责人必须参会。议事内容包括警情通报、防范重点、防范宣传、防范心得、社区服务等等。通过议事会的平台,定期将社区存在的问题摆在面上,群策群力,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亮点

  A

  将定期发布物业管理水平指数

  以物管水平、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物管投诉为主

  发布物业管理水平指数被写进《方案》。物业管理水平指数是以物业管理水平、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物管投诉四项内容为主,每项内容满分100分,每项内容设置评价标准,进行单独考核,四项内容通过权重计算得出该周期的管理水平指数。

  其中管理水平和物管投诉由街道办和区住建局负责牵头考核,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由公安分局牵头考核,由区、街道监督委员会汇总并发布。依照《罗湖区物业管理水平指数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以街道为单位,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和街道办联合在罗湖家园网,每两个月发布一次街道范围内所在物业小区管理水平指数排名情况,通过社会媒体和市民监督力量推动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管理水平指数得分为90分(含)以上的小区,评定为优;管理水平指数得分为80分(含)至90分的小区,评定为良好;管理水平指数得分为70分(含)至80分的小区,评定为一般;管理水平指数得分为60分(含)至70分的小区,评定为及格;管理水平指数得分为60分(不含)以下的小区,评定为差。

  物业小区管理处能够按照《罗湖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指引(试行)》(附件2)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规范,且年度管理水平指数达到“优”的,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区住建局、街道办联合授予“年度工作优秀单位”的牌匾,颁发证书,给予奖励,印发正式文件送达上级管理公司,予以激励。

  B

  管理水平太差?换“管家”!

  累计评定为五次“差”的,建议启动撤换物管程序

  对不认真开展工作,年度管理水平指数被评为“差”的,在小区加挂“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的牌匾,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标的,予以摘牌。对在期限内不认真整改的,由住建部门纳入行业诚信系统,将其行业竞争力透明化。

  对一个周期内管理水平指数被评定为“及格”和“差”的物业管理处,区和街道监督委员会将联合对其进行约谈训诫,指出存在问题和管理漏洞,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物业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提升整体管理服务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

  同一物业管理处,管理水平指数累计评定为三次“差”的,或者同一物业管理公司,在罗湖区派驻的管理处管理水平指数累计评定五次“差”的,由区监督委员会向区招投标中心发函,建议取消其在罗湖区的竞标资格;同时向市住建部门反馈,通报其在罗湖区开展物业管理的情况,并及时在罗湖家园网以及网络、媒体公布。

  同一物业管理处,管理水平指数累计评定为五次“差”的,且极度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严重不履行主体责任,多次不整改的物业管理公司,建议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由政府主管部门启动撤换物业管理程序。

  对问题较多的小区,特别是拒不配合、敷衍应付的物业管理处,综治、公安、住建、城管等职能单位运用综治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治安管理、消防检查、治安处罚、保安管理、人口管理等手段综合开展联合调查,用足用好法律法规,从严顶格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声音

  “希望通过整治一个小区,影响一个社区,最终达到促动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管理义务的目的。”

  ——————罗湖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问需活动。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网 编辑 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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