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2014/07/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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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 15号)精神,把握全国单独夫妇的规模和结构,推动做好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委办指导函[2014]441号)的要求, 在全区统一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员人口独生子女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事件:2014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二、核查对象:18—49周岁罗湖户籍且具有独生子女身份的人员(已领取单独二孩准生证的对象除外);

三、核查内容: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婚姻状况、是/否为独生子女、已婚对象(女方是否怀孕、夫妇现有子女数、最小子女出生日期、户籍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望符合条件的核查对象主动到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工作站申报,配合社区工作站计生工作人员入户或电话核查相关信息。

新围社区工作站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南路滨苑小区3栋二单元104

联系电话:8224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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