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围社区单独再生育申请适用范围及材料

  • 来源:    2014/04/15 16:26

    分享到:

新围社区单独再生育申请适用范围及材料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单独夫妻。包括:

(一)女方是深户;

(二)男方是深户,女方为广东省外户籍。

对在深圳进行再生育审批的,其独生子女认定按我省规定标准执行。

二、申请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全家户口本;

(四)计划生育服务证;

(五)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为深户的,提供申请人个人人事档案证明;

2、父母双方为深户,申请人无个人人事档案证明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证明。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非深户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证明。

(六)特殊情况另需提供:

1、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境(国)外居民,提供父母境(国)外身份证明及在当地的婚姻生育情况律师公证或使馆证明。

3、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4、兄弟姐妹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已婚或已育的提供原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办理地点

新围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南路滨苑小区3栋二单元104室

联系电话:82247250

手机扫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