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辖区居民:
目前,广东的单独二孩政策已于2014年3月27日起正式启动,准备再生一个孩子的“单独”爸爸或“单独”妈妈可以向社区工作站咨询了解,现将《单独再生育申请程序》的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分别叫男、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有工作单位的,应先由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
三、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规定材料及的《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户籍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审批,男女方户籍地不一致的,申请表先交非法正方户籍地街道加具意见。
四、街道接到《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批。对符合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五、社区工作站计生办收到同意生育审批意见后,将安排再生育夫妻名单张榜公布15日。期满群众无异议的,书面通知街道计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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