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丹村居委会第八届居民代表选举公告2

  • 来源:    2017/05/1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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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丹村社区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公告
(第7-1号)
按照本社区选举实施方案,本社区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有候选人选举方式,现就提名和推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5月5日至5月8日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提名登记工作,5月18日开展组织本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正式候选人。地点为:鹿丹海关小区10栋201室。
二、候选人名额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根据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为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三、候选人资格条件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区工作,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4.身体健康者。
5.符合参选居民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的。
2.丧失行为能力的。
3.违反计划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
4.年满60岁以上的。
四、提名方式
1.个人自荐。
2.社区党组织推荐。
3.街道提名。
五、相关要求
1.希望居民互相转告,支持符合条件的居民踊跃自荐,或者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居民为初步候选人。
2.请参选居民(或户代表、居民代表)届时参加居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鹿丹村社区第八届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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