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文明市民 共创文明城市
- 来源: 2018/12/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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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城市综合发展的最高荣誉。深圳市从2005年获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开始,连续五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有效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发展环境,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也变得越来越美丽怡人。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年,我们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的新一轮复审。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8年12月18日下午3点,红村社区党委在广场北街小区街心花园处开展了红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大批居民前来现场学习,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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