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失联停止党籍党员郑艳芳进行除名处置的公示
我社区党委兰花社区干货区第一支部党员郑艳芳,女,汉族,初中文化,湖南省汉寿县人。该名党员于2004年3月转入兰花社区干货区第一党支部,于2008年3月1日至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经我社区党委专人认真查找,通过电话、公安系统、上门、亲友咨询等方式均无法联系上该名党员。按照严格党籍管理的规定,东晓街道工委于2017年8月15日对其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
该名党员在停止党籍2年期间,未于党组织联系,且经我社区党委和党支部多方查找,确定无法找回。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规定,鉴于其在停止党籍2年期间未于党组织取得联系,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及、所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及我社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自行脱党除名的处置。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兰花社区党委反映对公示结果的情况和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地址:罗湖区布吉路1019号兰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677417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
兰花社区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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