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为准确掌握全区物业项目最新情况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信息,需填报更新全区物业项目的基础情况统计,请各街道办按照
以下工作要求,上报辖区物业项目基础情况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区住宅、商住、办公楼、医院、学校等独立红线的建筑物体为统计对象。
二、统计时间
1 月20 日-2 月22 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是以统一表格形式填报,不得调整内容或增加内容,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且填写完整;
二是各项目针对管理区域的情况逐一填报反馈,不得缺项或漏项,严格按统计表要求填报;
三是收集填报将本辖区物业项目信息统计表经本单位主要
负责人审阅后,于2020 年2 月22 日前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到我局物业监管科,电子版通过OA 邮箱报
送我工作站,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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