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 来源: 2014/07/3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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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辖区居民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深圳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46号)的精神,共青团深圳市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2014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详细情况如下:
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深圳市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深圳市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2014年5月25日——7月7日)。
按照省圆梦办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建设报名网站,积极筹集经费。
(二)发动报名。(7月7日——8月15日)。
市圆梦办联合合作高校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圆梦计划”网站的使用方法另行印发)。2014年8月15日24:00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确认。(7月7日——8月15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各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建议网络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8月15日前到达市圆梦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要在8月2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录取。(8月15日——9月1日)。
合作高校与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员注册。(9月1日——12月31日)。
合作高校在招录完成后,应尽快将录取学员资料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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