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6)

  • 来源:    2014/05/2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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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淞(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个表述是我们党对党的群众路线最规范、最准确、最权威、最完整的表述。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提出和形成有如下标志性节点。

第一个节点,重视群众工作的开始。党的一大上,地方早期党组织的报告提出重视群众、发动群众的主张,一大党纲要求“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党的二大文件正式提出了重视群众工作的问题。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明确提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要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

第二个节点,“群众路线”概念的出现。1929年9月,在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周恩来、李立三多次谈话要点,由陈毅起草并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党的历史上称之为“九月来信”)中,多处提到了“群众路线”。这是在党的正式文件里第一次出现“群众路线”这个概念。

第三个节点,党的领袖对“群众路线”的首次阐发。1943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时,第一次较为系统地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阐述。他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就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初步的阐发。

第四个节点,党章对群众路线的首次表述。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有了总纲部分。当时的党章总纲提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迫切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关门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章中深入地阐述群众路线问题。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因为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这才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正是由于在实践中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了这条革命道路,形成并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党才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幼稚到成熟的伟大转变,最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群众路线问题上有很多好的思想,大大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比如:关于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的思想;关于兼顾各方面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关于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提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领导方法的思想;关于党要接受监督,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的思想;关于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干部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扫除“摆架子、摆资格、不平等待人、看不起人”这种低级趣味的“官气”的思想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这种身份的转变,使党面临着完全不同于革命时期的新的考验。脱离群众就是最大的考验和最大的危险。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预见到了。他严肃告诫全党,由于胜利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是骄傲自满、不思进取和贪图享乐。他提出对付的办法是牢记“两个务必”,反骄破满,保持艰苦奋斗作风。

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反对贪图享乐,这是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的问题。在我们党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中,他对浪费问题看得很重,认为浪费和贪污一样,“都是极大的犯罪”。他解释说:浪费和贪污在性质上虽不同,“但浪费的损失大于贪污,浪费的范围极广,项目极多,又是一个普遍的严重现象,故须着重地进行斗争,并须定出惩治办法。”“严惩浪费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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