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 来源:    2014/04/28 16:12

    分享到:

各社区居民大家好!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按照上级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实际,市妇联将于4月-8月,在全市开展以“做阳光女性 创最美家庭”为主题的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有兴趣的剧名可与我社区工作站联系。联系电话:82616957 联系人:陈小姐。(如身边有家庭符合条件,也可推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标准

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背公共道德、无家庭暴力、无黄赌毒等,且未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家庭”的均可参评。其中:

(一)文明家庭:要求能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敬老孝亲、邻里友爱、文明礼仪、崇尚读书、育儿成才、环保低碳、热心公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最美家庭:要求在“文明家庭”标准的基础上,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三)好伴侣:要求夫妻在恩爱和美、相互激励、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廉洁自律、家庭幸福且事业有成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参评方式

(一)推荐报名。以社区妇女儿童之家为阵地,多渠道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评,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社会团体或市民推荐身边典型)、群众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4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社区评选。根据推荐报名情况,各街道以社区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举办家庭故事会、才艺秀等活动,让参评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谈良好文明家风,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以此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评议。

(二)街道推荐。各街道妇联在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评选的基础上,综合推荐3-5户家庭,报市妇联评审授予深圳市“文明家庭”称号。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从中评出全市10户“最美家庭”、5对“好伴侣”。

手机扫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