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办理关爱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 来源:    2014/03/21 14:39

    分享到:

(给群众的一封信)
衷心感谢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对国家计划生育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为让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提高我区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罗湖区政府决定为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家庭购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关爱对象:本次免费办理保险的对象为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罗湖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其中独生子女须为罗湖区户籍人口且出生满60天(含60天)至14周岁(含14周岁),其父母年龄为65周岁以内(含65周岁)。
备注:
1、罗湖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本人为罗湖区户籍居民(对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没有限制)。
2、独生子女是指: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参保独生子女出生日期应为1999年6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参保父母出生日期应为194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14年5月31日。
保费来源:由罗湖区政府财政统一支付,无需个人承担。
保险期间: 1年(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办理时间:2014年3月10日-2014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2:00-6:00)。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方式:前往独生子女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
提交及查验的资料:1、填写及提交《深圳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申请书》原件;2、查验全家户口本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办证仍可申请办理)。
服务电话:受理咨询查询、报案及投诉。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95519(24小时热线)
83241359、83015957、83040397、13632926625
各社区工作站电话:见本通知背面。
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拥跃自愿报名参保
特别提示:上述内容仅供参考。相关解释权归罗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罗湖区计划生育协会。参保申请经审核通过并投保生效方可享有保险保障。
罗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罗湖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3月
手机扫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