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社区居委会第七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 来源:    2014/02/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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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社区居委会第七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根据2014年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安排,经东门社区居委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20日为选民登记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的资格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计算参选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2、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C5 r+ T; Q4 x( E x5 [
3、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1)户籍地在本社区的居民;(2)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3)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居民,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
二、选民登记的方式
选民登记按照居民自愿原则,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主动前往选民登记点进行选民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其中:(一)户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户籍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可提供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如本人持有的国土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证》或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三年内未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居民,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三)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在本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工作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三年未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 O$ g$ Z' E1 `1 k8 I! G- n
三、选民登记的地点
登记地点为:东门社区工作站(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2003号金世界6楼)
联系人:曾翠芬 陈淑迎
联系电话: 82301837 82301775
特此公告。

北门社区居委会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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