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深圳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 来源:    2013/09/06 14:27

    分享到:

  辖区居民:大家好!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定于2013年9月7日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在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警报信号与起止时间:发放防空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和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3种,于北京时间2013年9月7日11时0分开始,至15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应急办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罗湖区25666175

  东门社区工作站

  2013年9月6日

手机扫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