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园居委会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3号)

  • 来源:螺岭社区    2021/01/1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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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安排,经翠园居委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定于20201228日至20201230日为选民登记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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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参选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二)、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 H# u) K7 d) b$ G# Y. Z
(三)、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1、户籍地在本居委会的居民;2、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3、户籍地不在本居委会,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参加选举且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居民。对于后两类居民,必须填写书面承诺书表示自愿参加居住地居委会选举且不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选举。, I) k% ]' f6 v+ w9 M6 t6 m- {
计算参加选民登记的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满18周岁但未办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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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民登记的方式3 y: T/ `1 T" Z4 i8 h.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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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按照居民自愿原则,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主动前往选民登记点进行选民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其中:  t2 `: O" `9 H- d, ?
1)户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7 |! N& k* ?; u- y; t' G
2)户籍不在本居委会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可提供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如本人持有的国土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或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书面承诺书;" j5 F, i9 k$ l9 f. U+ ^9 M
3)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在本社区党委、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工作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以及书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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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民登记的地点

登记地点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六楼- 3 d0 n5 L: `6 ?3 U
联系电话:82312335

特此公告。   7 c) i0 D( r! s: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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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园居委会居民选举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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