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公告
(第2号)
经本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锦湖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公布。
锦湖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2020年12月21日
锦湖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经社区居民会议通过并经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制定本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和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设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区工作,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4.身体健康者。
5.符合参选居民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的。
2.丧失行为能力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具备参选居民资格的。
以上是候选人的参选条件。
二、选举方式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居民直接选举方式。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2名、副主任候选人2名、委员候选人4名。
三、提名候选人
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议,居民推荐、个人自荐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候选人。
四、选举日、选举地点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为2021年1月19日,各票箱统一在2021年1月19日8:30启用,2021年1月19日16:30结束投票。
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会场地点在文锦中路联兴大厦南座十楼会议室。
五、参选居民登记
一、本届参选居民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上午9时到12月29日下午18时截止。登记地点在文锦中路联兴大厦南座十楼1005室锦湖居委会办公室。
二、以下几类人员可以登记成为本届参加选举居民:
(一)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参选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二)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三)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
1、户籍地在本居委会的居民;
2、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3、户籍地不在本居委会,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参加选举且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居民。对于后两类居民,必须填写书面承诺书,表示自愿参加居住地居委会选举且不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选举。其中:
(1)户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户籍不在本居委会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可提供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如本人持有的国土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或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书面承诺书;
(3)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在本社区党委、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工作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以及书面承诺书。
三、本届参选居民登记方式为集中登记与登记员上门登记相结合。在登记期间不参与登记的,不列入本届参选居民名单。
本届参选居民名单于12月30日在社区内张榜公布。对参选居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社区选举委员会申诉。
六、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
本社区设居民小组4个,推选居民代表52名,居民小组长4名。
居民代表名额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居民小组,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
居民小组会议由所在居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每户派代表参加,过半数人员参加有效。
七、“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本届总监票人为李日新;
监票人为刘丽、黄振波,负责监督选举大会会场票箱;
唱票人为曾胜豪、纪骏宏;
计票人为杨卫平、罗辉垲;
公共代写人为林丽清;
其他选举工作人员为曾雪霞、李勇刚、杨汉东。
八、关于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
需要委托投票的参选居民,自参选居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六日内,由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和书面委托书到社区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投票。只能委托近亲属投票,每一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张。
这项工作由梁琛琪、李美连负责。
本居委会设立1个流动票箱,1个票箱按要求设3名监票人,分别为:宋亮、吴中青、彭晨,在选举日上门接受身体行动不便的参选居民的投票。
九、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
中心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参选居民在秘密写票处写票。本次选举共设秘密写票处1处,地点设在联兴大厦南座十楼1009室。
这项工作由于华负责。
十、选票、投票规则
(一)选票的印制
由街道统一监制,加盖社区选举委员会印章的有效。(选票可印上职务和候选人姓名。)
(二)选票的填写
按照选票上规定的符号进行填写,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另选他人。规定有效票、无效票的认定方法。
(1)有效票(包括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的认定)。
(2)无效票(包括空白选票、不按规定写的选票)。
(三)选举结果的确认
所投票数(以票箱收回票数计算)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且超过参选居民的过半数选举有效。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认当选人。所得票数相同的,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当日或者三日内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其他规定情形
上述规定之外的情形,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判定;争议较大的,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十一、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根据有关规定,本届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接受街道(乡镇)及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②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社区居民;
③身体健康,热心公益,协调议事能力较强。
④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成员中不兼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委员或者本社区党员担任,其他成员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区会计员、出纳员等不得担任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具体名额和推选方式由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如社区选举委员会已经终止运作的,由社区党组织主持),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经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当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因故出现缺额时,可按照原推选得票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补选。
十二、突发性、群体性等重大事件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附件:1、东门街道湖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应急预案
2、湖贝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锦湖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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