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讯: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中共省民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粤民发【2019】第104号文件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我省正常离任村干部有关信息,准确认定正常离任村干部身份和任职年限,建立完善信息库,为研究制定正常离任村干部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按照工作程序的指引以及湖贝股份公司经过查找档案资料提供干部信息名单,湖贝社区分别到宝安档案馆、罗湖区档案馆、东门街道档案室调取档案,同时经湖贝社区“两委”班子研究讨论过会,确认10位村干部基本符合条件,经5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来源:湖贝社区 通讯员:赖虹 编辑:赖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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