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退休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

  • 来源:    2012/12/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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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临近退休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付

二、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

《关于临近退休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9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办[2012]30号)。

三、补贴对象

持有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有效失业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在个人缴费窗口缴交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补贴标准

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标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临近退休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服务窗口现场打印,原件1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失业证》;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原件1份);

5、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险银行账号(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资料审核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对申请人社会保险缴交等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校验、初核通过上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和审核。

(三)补贴拨付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通过的,通过银行拨付补贴;审核没有通过的,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申请人材料退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来源:   记者: 城东社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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