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罗湖辖区户籍居民;
2、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是510元/人)。
二、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3、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失业证(统一规格复印件);
6、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7、学生在读证明;
8、残疾人证(统一规格复印件);
9、社区工作站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户主及其他已婚家庭成员计划生育证明(统一规格证明);
10、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查询委托书;
11、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应当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12、房产证明(档案局:水库新村旁)
来源: 记者: 城东社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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