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险“问题答疑”

  • 来源:    2018/03/1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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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参保对象的问题

  1、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在罗湖区,但独生子女的户籍不在罗湖区,是否可以参保?

  答:不可以,独生子女的户籍必须在罗湖区方可参保。

  2、独生子女的户籍在罗湖区,父母双方的户籍不在罗湖区,是否可以参保?

  答:可以。

  3、符合户籍要求的双胞胎是否可以参保?

  答:不可以,必须是独生子女的户籍家庭。

  4、正在申请生二胎的户籍家庭是否可以参保?

  答:不可以。

  5、独生子女的户籍在罗湖区,但其父母离异,其抚养方的户籍不在罗湖区,但其离异的父或母的户籍在罗湖区,是否可以参保?

  答:可以。

  6、独生子女的户籍在罗湖区,但其父母双亡,是否可以参保?

  答:可以,但需由其监护人签名。

  7、独生子女及父母是否有年龄限制?

  答:参保独生子女出生日期应为2003年6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参保父母出生日期应为195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5月31日。

  8、独生子女及父母中,若有人为残疾或带病体,如何处理?

  答:请在投保申请表中的“健康状况”栏如实填写其残疾及带病情况,保险公司将视其残疾及带病的具体情况来确认承保条件。

  二、投保资料填写问题

  1、若独生子女未办理身份证,是否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

  答:必须填写。户口本上有身份证号码。如无身份证号码则无法参保。

  2、若其父母一方为非大陆人士或军人,身份证号码栏需填写什么内容?

  答:非大陆人士需填写护照号或回乡证号,军人需填写士兵或军官证号。

  3、“出生年月日、性别及健康状况”等是否需要全部填写?

  答:出生年月日、性别、健康状况均需完整填写。

  4、申请人联系电话有何规定?

  答:建议填写手机号码,以便信息有误时能及时联系更正或保险合同生效后能短信通知。保险公司将对手机号码保险公司予以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5、“申请人签名”处,由谁签名?

  答:“申请人签名”栏由子女法定监护人签名。

  三、其它问题

  1、该保险责任是什么?

  答:保险责任简介见下表

保障项目

责任简介

每户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按约定保额给付。

9万元(每人保额按每户投保人数均摊)

意外残疾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按约定比例给付。

意外医疗

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或以上医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深圳社保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次扣除免赔额100元,按80%给付。

0.5万元(每户共享保额,用完即止)

  备注:若为一户三口,则每人意外伤害残疾/死亡保额为:9万/3人=3万/人;若为一户两口,则每人意外伤害残疾/死亡保额为:9万/2人=4.5万/人;若为孤儿仅1人参保,则其意外伤害残疾/死亡保额为:9万/1人=9万/人

  2、如“独生子女”已投保了其它带有死亡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该家庭是否还可以参保?

  答:可以参保。未成年人累计死亡保额需符合相关规定:(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累计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累计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超过部分将由同时参保的父母均摊。未成年人的意外医疗保障没有累计保额的限制。

  3、平时感冒发烧住院是否可以理赔?

  答:不可以,该保险仅承担因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扭伤等)导致的医疗费用,而感冒发烧属疾病,不在责任范围内。

  4、保险期间有多长?满期后还会续保吗?

  答:保险期间暂定一年,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合同满期后是否续保届时将由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局和区计生协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报区政府审批决定。

  5、上年度已参保,本年度还需提交资料重新申请吗?

  答:不需要。上年度已参保的家庭,本次无需再次申请(含微信申报),区政府将会为其中符合条件的家庭自动续保,但其中独生子女年满15周岁的家庭、独生子女户籍迁出罗湖区的家庭、独生子女已死亡的家庭、正在申请生二孩家庭及已变为非独生子女的家庭不再予以续保。

  6、若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无法通过“微信申报”,如何处理?

  答:因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未录入计生信息系统或当时录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因此会导致其微信申报不成功,该类家庭需携带相关材料(全家户口本、结婚证及独生子女光荣证等),前往子女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申请办理。

  7、保费由谁支付?每个家庭会有一份保单或凭证吗?

  答:保费由罗湖区财政100%承担,个人及家庭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该保险属团体保险合同,每个家庭无凭证,可致电保险公司服务专线(0755-95519或82583282、83015957、83040397、83749404)或关注“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官微,输入“计生保险”,即可查询或输入 “0”转人工客服,查询承保情况。

  8、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需要全部提交给保险公司?

  答:保险公司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的任何资料。

  9、本保险受益人为谁?

  答: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意外医疗及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其中未成年独生子女保险金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保险公司不接受个人对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10、发生事故怎么办?找谁报案?

  答:由其本人或家人向中国人寿报案(0755-95519或82583282、83015957、83040397、837494048),社区计生协可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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