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签约争取楼栋整体搬迁奖及
网格整体搬迁奖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安置标准》)规定,当事人及时签约可获得多项奖励。其中,楼栋整体搬迁奖和网格整体搬迁奖规定如下:
一、在罗湖棚改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20日内(含120 日),即2017年5月7日之前(含当日),被搬迁房屋所在楼栋的当事人全部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按期腾空交付房屋的,每户可获得5万元楼栋整体搬迁奖。
二、在罗湖棚改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20日内(含120 日),即2017年5月7日前(含当日),网格整体当事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比例超过80%的,签约比例每超过1%(不足1%不予计算),给予已签约并按期腾空、交付房屋每户4,000元奖励。
目前,一些楼栋及网格当事人已全部签约,已能获得楼栋整体搬迁奖和网格整体搬迁奖;还有许多楼栋及网格当事人即将全部签约,但仍有少数当事人未及时签约,影响了所在楼栋及网格当事人获得上述奖项。
为此,请尚未签约的当事人,抓紧签约,以便其所在楼栋及网格当事人及时获得楼栋整体搬迁奖和网格整体搬迁奖。
特此通告。
罗湖棚改现场指挥部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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