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您需要了解的8个问题!!!

  • 来源:    2016/11/0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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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棚户区改造,

  社区的伙伴们肯定有很多疑问,

  快来看看这些问答吧!

  Q1、“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有什么本质区别?答:同属旧城改造范畴,都是拆除重建,但是分别执行不同的法规政策。棚户区改造主要由政府主导,政府要整体规划设计,还要投入大量资金;国有企业作为承接主体,只能收取有限的服务费用;对当事人(权利人)来讲,主要执行“拆除补偿”标准。概括起来,棚户区改造由政府主导,主要是政府行为。城市更新虽然是政府引导,但是靠市场运作。城市更新的“主角”是开发商,主要执行“拆迁赔偿”标准。概括起来,城市更新由市场运作,主要是市场行为。 Q2、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是什么单位,天健集团“扮演什么角色”?答: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罗湖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为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设立罗湖棚改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经深圳市国资委遴选推荐,组织异地专家竞争性谈判,确定天健集团为承接主体。天健集团受政府委托,主要提供拆除谈判、工程建设管理和回迁安置等服务,作为国有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Q3、为什么开展信息公示?答: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3个片区信息公示十分重要,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当事人信息准确,固定当事人与房屋的对应关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棚改原则,保护当事人的权益。Q4、信息公示期间当事人申报内容有哪些?

  答: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为原村民、房屋基本情况(地址、面积、使用情况等)。

  Q5、如果不来申报或不补充提交资料,会面临什么后果?

  答: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未申报信息的当事人,请尽快予以申报;公示期满后,仍未申报的,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资料不齐全可能对你的权益带来损失。

  Q6、通告公示后能否转让、合并、分割,发现弄虚作假如何投诉?

  答:通告公示后不能转让、合并、分割。发现弄虚作假的,向罗湖棚改现场指挥部实名投诉。罗湖棚改现场指挥部投诉电话:26742065 。

  Q7、当事人无法现场申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能否上门服务?

  答:可以。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天健集团棚改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Q8、这次信息公示是否意味着确权?

  答:本次信息公示是为了厘清人房对应关系,不代表确权。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确权严格按照深圳“两规”(《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三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精神及配套文件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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