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 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 来源:    2014/02/27 15:32

    分享到: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手机扫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