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关于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要求

  • 来源:    2020/05/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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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责任制落实

1.落实街道领导联系社区,街道领导降雨期间一律进驻所对接社区,5月24日20时前一律进驻所对接社区,降雨未结束不得返回。

2.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社区干部要包户到位,降雨期间对所联系的特殊群体实行24小时看护。

二、关于隐患排查

1.5月24日20时前,各级要组织对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易涝黑点、旅游景区、农家乐、学校、滞留场所等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2.要针对排查出的隐患,5月25日6时前务必逐项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三、关于应急响应和人员转移

1.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应急响应挂钩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消防救援、气象、水文部门灾害应对协作联动机制。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当地应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当地应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立即转移;降雨结束前,已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关于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

1.“山边、河边、村边”危险区域,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泥砖房、易过水桥梁等重点部位,降雨期间一律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

2.削坡建房、泥砖房、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降雨影响期间提醒削坡建房居民“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不得盲目清理后坡。

五、关于城乡内涝防御

1.地下构筑物、地下停车场、地铁、下沉式立交桥、地下隧道、涵洞、易涝点、内涝黑点,降雨期间一律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2.城区内河道做好预排,提前降低水位。

3.检修排涝设备、疏浚排水管网,确保排涝系统运转正常。

4.水浸区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人员触电。

5.积水路段迅速实行交通管制,及时引导车辆绕行。

6.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密切关注强降雨和潮水顶托,沿海(江)低洼地区落实24小时值守,果断转移人员。

六、关于安全生产

1.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厂区、成品仓库要落实防涝防雷措施,严格安全管控,及时转移遇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降雨期间一律停工,山边、水边的施工人员及时撤离。

3.塔吊、龙门吊、脚手架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

4.高边坡道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应急管控措施,防止崩塌滑坡影响行车安全。

七、关于应急力量

1. 5月24日22时前,应急排涝队伍和设备要预置到所有易涝点附近待命。

2. 5月24日22时前,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力量要预置到可能成灾的乡镇一线,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3. 5月24日22时前,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工程抢险队要集结人员和装备,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这是省防总防御25-26日强降雨提出的具体要求,并于24时18时启动全省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省防总的要求落实。

 

区三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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