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辖区居民夏国栋壹户家庭向政府申请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所示情况如有不实,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反映。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户籍人数 | 家庭月收入 | 户籍地址 | 居住地址 | 备注 |
1 | 夏国栋 | 1 | 0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翡翠园1-B801 | 布吉街道大芬村 | 医疗资助 |
东湖街道办事处电话:22259022
金湖社区工作站电话:25033515
东湖街道金湖社区工作站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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