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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邢某某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5000元,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案是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杀中华鲟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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