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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7号 )(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调整了深圳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政策缴费档次及补贴,并提高了政府代缴标准,加发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等。通知自6月11日起施行,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事项按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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