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力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深圳新闻网    2020/05/3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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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召开2020年全国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视频调度会,再次针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圳是一座年轻的城市,如何给孩子找到一个优质、普惠的幼儿园,是众多幼儿家长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的工作部署,面临社会公众“幼有善育”的热切期盼,下一步,深圳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将导向何方?深圳学前教育有哪些利好的政策? 


国家及广东省已明确大力发展公办园的有关要求



事实上,2018年11月7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家意见”)已经明确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并明确要求“大型、特大型城市率先实现发展目标”。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2019年5月,《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指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应优先办成公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对公办园的建设规划和要求,依标准配置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办学资源;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编制标准及时核定机构编制事项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教职员配备管理工作。



如何以“幼有善育”为目标高标准交出“深圳答卷”?



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深圳学前教育寄予的重要期望,也是对深圳提出的明确要求。近三十年来,国内学前教育走向市场,深圳是走在最前沿的城市。2012年以来,深圳市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已基本构建起以普惠性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园和公办园)为主体,以财政定向奖补为调控手段,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成普惠性幼儿园占比80%的目标任务,走出了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的“深圳路径”。


然而,深圳市学前教育仍存在许多发展瓶颈问题,比如办学结构不合理,民办幼儿园逐利倾向较突出,财政投入规模小,保教队伍待遇、整体素质仍然偏低,行业吸引力不高,优质发展乏力等。


为了落实国家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要求,完成“5080”的普惠发展目标,在基本完成80%的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的基础上,针对深圳学前教育现实问题,2019年4月,深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简称“市意见”),将调整办学结构、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学前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以创新发展公办园、提升普惠性民办园办学品质为重点举措,同时对营利性民办园也将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将学前教育办学结构调整为公办园占50%、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占30%、营利性民办园占20%。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服务普惠优质多样化的需求。



如何完成50%公办园建设是深圳学前教育的首要任务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深圳公办园比例仅有3.8%,与国家和省50%的要求相差甚远。深圳如何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从2018年的3.8%提高到2020年的50%?对于深圳市和各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来说,任务重,时间短,压力大。幼儿园建设并非一朝一夕可能完成的任务,如何多渠道拓宽办园途径、分类有序推进民办园转型成为深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市意见”提出:要落实区级政府建设责任,深挖各街道潜力,围绕各社区布点,大力建设公办园。以新建幼儿园为主,转化存量幼儿园为辅,通过居住区配套、城市更新配建、土地整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或改造其他建筑物等方式,积极挖潜筹集园舍资源,多途径扩充公办园。


记者在各区调查显示,当前深圳各区多数采用“收转为主、新建为辅”的建设路径,通过新建、改扩建、回收转型民办园等多种途径筹集公办园园舍。主要包括:依法依规回收承办协议到期的政府产权民办园;通过政策引导、经费补偿等方式,鼓励承办协议未到期的政府产权园和其他民办园主动转型和良性转型;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五同步”要求,推动新建政府产权园规划立项、动工建设;通过租赁租借其他物业或用政府闲置物业改建,新增公办园;结合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依规清理回收回购一批小区配套和国有资产幼儿园。


据了解,深圳各区根据公办园建设不同路径的需要,制定《公办园建设指引手册》《民办园转型工作实施方案》《政府产权幼儿园转型工作方案》及《转型工作指引手册》等配套措施和文件指引,明确公办园建设目标、任务分工、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确保每项任务有计划、有目标、有责任人、有动态监管,有效推动了转型工作进程。出台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补偿方案,梳理民办园转型事项、过渡期管理及任务要求等,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工作到位,切实保障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依法依规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201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明确规定:“小区配套园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普惠性资源的布局和供给状况统筹安排。据了解,深圳市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将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交由社会力量承办,园舍免费使用,全市共350多所。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政府产权园收费较高,未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而已经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的政府产权园,基本都是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营利性机构。


2019年9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治理实施方案》),这是深圳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实操性文件,对于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案。从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多个方面,《治理实施方案》均做出了操作指南。


在回收回购方面要求:对明确为政府产权但未移交的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区政府予以回收;回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用于承办、承包或出租的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其他幼儿园,转为公办园或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政府应以成本价回购的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区政府予以回购;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采取协商补偿等方式,回购非国有(含集体所有)产权或产权性质不明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在规范使用上要求:新建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承办合同(协议)到期的现有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如举办者愿意提前交回园所,各区均制定了详细的提前回收补偿政策,对其未来预期收益给予合理补偿。


在回收协议到期的政府产权园时,各区组成多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配备法律顾问,与举办者面对面沟通,以和平协商的方式争取理解与支持,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民办园注销清算工作,根据清算结果对举办者给予合理补偿,保障回收工作平稳有序。


龙华区幼儿家长张女士向记者坦言,“听说我们小区配套的幼儿园,今年将由民办转成公办,业主们都奔走相告,相当欢喜。在我们看来,这个事情既是解决了经济负担问题,又解决了后顾之忧。超班额、乱收费等问题相信会得到管理部门的监督解决,此外,教学质量也会有相应的提升。”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位深圳幼儿家长表示,深圳公办园建设工作深得民心,从市级到区级层面,全方位采取了多套组合拳出击,给学前教育注入正能量与清流。急民生所急,想民生所想,创办出优质的、真正能够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优秀园所,是民心所向的大事、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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