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罗湖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 来源:东乐社区    2020/05/1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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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妇联、省妇联、市妇联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和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罗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和廉洁家风活动的常态化,区文明办、区妇联将联合开展2020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家庭美德、强化社会责任与奉献精神为宗旨,通过面向广大家庭和单位倡扬文明家风,寻找和选树群众认可度高、可作社会典范的“最美家庭”及“关爱家庭示范单位”,特别颂扬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同心抗疫“最美家庭”。同时立足于人文湾区建设,以“家文化”为纽带,发起推荐港澳台籍“友好家庭”并加强交流,进一步丰富家庭文明建设的载体和内涵,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汇聚“家”力量  助力新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0月

四、推荐范围

最美家庭:在罗湖居住两年以上(家庭成员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家庭。

友好家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为香港、澳门等地区籍,在罗湖居住两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户籍不限)、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爱国爱家、拥护祖国统一的家庭。

关爱家庭示范单位:在罗湖合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

五、推荐条件

最美家庭: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爱岗敬业、廉洁守正、热心公益、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创业创新、文化传承、绿色环保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同心抗疫“最美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援助湖北疫区病患救治、奋战罗湖抗疫一线和“无疫小区”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彰显责任担当、大爱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和代表性的家庭。

友好家庭:弘扬爱国爱家精神,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促进区域间融合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抗击疫情等重大事件中关爱同胞、守望相助,作出积极贡献,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和代表性的家庭。

关爱家庭示范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弘扬新时代的家庭价值观,在支持家庭发展、帮助家庭修复功能、传播家庭文明理念、对员工实行人性化家庭关爱措施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优先推荐。

六、推荐方式

区妇联将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公告。广大家庭和单位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推荐:一是组织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名额要求进行推荐;二是社会推荐,由社会团体或市民推荐身边典型;三是群众自荐,由家庭成员和单位进行自我推荐、自行申报。以上均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3),组织推荐需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党(工)委盖章同意;社会团体推荐需由推荐单位及其上级党组织盖章同意;市民推荐和群众自荐需由所在社区和街道党工委盖章同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我区将甄选部分家庭代表罗湖区参加深圳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协同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活动推动宣传,以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工作格局。

二是立足基层,广泛动员。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拓展宣传平台,发布活动海报、播放宣传片等,动员广大家庭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机构积极报名参加推荐活动。机关系统要注重将爱岗与爱家相结合,在党员干部、公务员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

三是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富有罗湖特色的推荐活动,并能及时发现和报送新闻热点和采访线索。

  

 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罗湖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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